本報訊(記者劉嵐)“不得以任何形式借用或出借環評證書;不以回扣及其他非正常手段承攬環評業務……”5月14日上午,在河北省環境影響評價機構誠信踐諾、行業自律公開承諾大會上,省內57家環評機構簽署承諾書,從恪守職責、廉潔自律、客觀公正等多方面做出承諾。
  據瞭解,環評,全稱“環境影響評價”,是指由專業機構對規劃和建設項目實施後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進行跟蹤監測的方法與制度。通俗說就是分析項目建成投產後可能對環境產生的影響,並提出污染防治對策和措施。
  省環保廳黨組副書記、副廳長楊智明表示,環評是從源頭上預防和減輕環境污染的“閥門”。目前,雖然我國已有相對完整的環評機制,但將污染扼殺在萌芽狀態的設想目標並未完全實現,由環評造假導致的污染事件或因環評經不起檢驗而被擱置的重大項目屢見不鮮。
  楊智明介紹,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規定,對環評機構弄虛作假造成嚴重污染的,要與污染者承擔連帶責任,同時,還提出要完善環評從業人員行為準則,加強對環評機構的管理和違規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
  環評機構行業自律承諾書
  要嚴格按資質證書規定的業務範圍承接業務,不得以任何形式借用或出借環評證書;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產業政策規定,不承接國家和各級政府列入禁止建設的項目;無正當理由不拒接項目;嚴格為建設單位保守技術和商業秘密。
  要杜絕向建設單位承諾包辦環評批文等行為,不以回扣及其他非正常手段承攬環評業務。嚴格按照技術準則和規範要求編製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文件;確保現場調查細緻嚴謹;確保污染防治措施技術、經濟均可行;確保風險防範措施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確保公眾參與真實全面;確保環評結論科學、客觀、公正。
  環評機構要踐行公司誠信,不出具虛假文件、資料、承諾和編造相關資料及使用不實數據,杜絕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嚴格按照有關收費標準合理收費。對環評業務實施全過程質量控制,嚴格落實環評工程師負責制、環評工程師和環評機構兩級審核制度,確保環評技術文件質量。
  環評機構要擔起社會責任,以保護大氣水土環境質量、保障人民身體健康、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為準則,認真編製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文件,為環保行政主管部門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原標題:省內57家環評機構簽署行業自律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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